2021年3月1日,
刑法修正案(十一)正式实施,
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!!!
最高刑期7年!!!
对于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,
保护民警执法安全具有重要意义,
但有的人仍“以身试法”
近日,涟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,成功侦办我市第一例袭警案件。
2021年3月30日8时许,涟源市公安局湄江派出所民警刘新华、宋志强等人在湄江镇檀木山村依法执行职务时,遭到吴某华以踢打、嘴咬的方式袭击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吴某华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,这是“袭警罪”自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,涟源市公安局侦办的第一例袭警案。
法律权威不容挑衅
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
对于挑战法律权威
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
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
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: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